我其实有想过,我现在这么恨他是不是因为小时候对他的爱和崇拜所致。
这个人,不堪一提,不想一见。
他以前是一个帅气、对自己有要求、很有才华的人。
我说过,他是我们四个当中,最有才气的。
他会画画、会跑步、会吹口琴、运动很棒。虽然个子瘦瘦的,但是驾起摩多时实在帅。
我也无数次想过,究竟是他本性造成,还是因为那个俗不可耐、自以为是、没有文化的女人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呢?
而且,我深深明白,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因为区区的500令吉。他用500令吉,让妹妹们对他完全死心,实在太不值得。
我也因为他,才知道自己可以那么倔,那么绝。
以后,千山万水,我们不联络不相见了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