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,托修修的福,我们一家人到Pizza Hut 去吃晚餐。
修修之所以会认识Pizza Hut,是电视广告介绍的。
前天,他突然跟我说:妈咪,我要去Pizza Hut。哈哈,我觉得他很厉害,竟然会知道Pizza Hut,还像人家的代言人一样,把人家的广告歌唱出来。于是,我和老公就决定带他去了。
我去Pizza Hut的次数少得我可以很快就算出来了。今天再光临,幸好那些食物的味道还算不错。但是,付钱的时候,我还是吓了一跳。因为我们一家六口(加上家中两老)竟然消费了九十六令吉。
哈哈,算起来Pizza Hut 真的是托了修修的福才可以赚到我们的钱了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